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遵循以下标准:
计算基数 :经济补偿金通常基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作年限:
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不满一年:
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
月工资上限: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经济补偿金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特殊情况
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不能胜任工作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客观变化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违法解除: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两倍作为赔偿金。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相关法规整理得出,具体计算时还需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