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
对公司内的业务以及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人员的招聘、管理和运作,以及对公司大小事务的批示和审核。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审核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进行投资决策。
召开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汇报工作,对工作进行负责。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贯彻和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
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法律义务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职权和责任
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局和股东大会报告。
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有自由运用源于公司章程细则的权力。
综上所述,董事的职责涵盖了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决策、股东会议组织、法律遵守以及赔偿责任等多个方面。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必须以公司的最佳利益为依归,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