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人员社保缴纳的规定如下:
新企业负责缴费
如果内退人员在新企业成立的第一天起,新企业应继续为其发放生活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内退人员选择一次性领取相关费用,新企业应缴足其社会保险费。
社保金的缴纳
养老金和医保金应按规定的缴费比例和内退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以及一定的年递增率计算预缴额。
内退人员到龄退休或患病时,可以按相应规定享受待遇。
补缴社保
如果社保中断,可以通过补缴来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
正常情况下,单位只能补缴2个月,如需更长时间可通过代理机构操作。
内退人员找到新工作
新企业应核实内退人员的《内退证明》和参保清单,并签订《借调协议》或《聘用协议书》。
如果内退人员在新企业劳动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原单位申报工伤保险,但现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
社保账户处理
如果内退人员未在参保地享受退休待遇,新企业应与其他员工一样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如果内退人员在原单位仍有缴纳社保,新企业可与内退人员协商发放现金补偿。
退保手续
如果内退人员放弃在参保地就业,应在一个月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或专业律师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