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的户籍管理规定,户口上的“曾用名”通常是不能被删除的。以下是相关规定的概述:
申请增加曾用名
公民若需要增加曾用名,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
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人申请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删除多余的曾用名
如果户口中存在多个曾用名,公民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删除多余的曾用名。
同样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携带必要的证件到当地派出所或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特殊情况
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公安局申请取消曾用名这一栏,但手续非常繁琐,且公安局管理严格,申请成功的可能性较低。
户口本曾用名的记录
户口簿上的“曾用名”是记录公民名字更改的证据,一般情况下无法申请取消。
曾用名栏会保留在公民户口簿及户籍系统中,用于在资料核对时确认系统资料与身份证资料的一致性。
户口本曾用名的使用
曾用名在关键时刻可能会被使用,例如在银行、户籍部门、学籍部门等需要核对资料时。
户口本曾用名的更正
如果户口本上的曾用名信息存在错误,如冷僻字无法正确打印,可以到派出所申请更正。
总结来说,户口上的曾用名通常是不能被删除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申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