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于有贷款的房产分割,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处理方式:
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房产归购买方所有,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购买方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可以参照以下公式计算:
\[
\text{补偿金额} = \frac{1}{2} \times \text{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 \div \text{实际购房款} \times \text{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
具体计算中,还需考虑房屋购买时的价款、首付款比例、按揭贷款数额及其利息数额等因素。
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按揭买房
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分割时,首先由双方协商确定房产归属,若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
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部分按购房时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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