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1.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协议离婚);
5. 子女的出生证明(如果有子女);
6. 二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具体数量依据当地民政局要求);
7. 其他可能需要的支持文件,如财产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
流程方面,协议离婚通常需要:
1. 双方预约并亲自到当地民政局进行离婚申请;
2. 渡过法定的离婚冷静期(通常为30天);
3. 双方再次亲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则需要:
1. 准备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2.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申请;
3. 法院可能会安排调解;
4. 如果调解失败,法院将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请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民政局或法院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