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养猪需要找的相关部门如下:
农业部门
根据《畜牧法》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牧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牧业监督管理工作。此外,农业部门还负责指导畜牧业生产经营者改善畜禽繁育、饲养、运输、屠宰的条件和环境。
环保部门
养猪场需要办理环评手续,包括到环保局申请环境评价,并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环保部门还负责监督养殖场的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确保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动物防疫部门
养猪场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确保畜禽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动物防疫部门还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
养猪场在选址和建设过程中需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因此需要向当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申请相关审批手续。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养猪场在取得相关许可后,需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乡镇主管部门
农民在申请养猪场时,需要先向养殖用地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报备乡镇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财政部门
农民在养猪过程中,可能会申请政府补贴和财政支持,因此需要与当地的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和申请。
综上所述,农民养猪需要找农业部门、环保部门、动物防疫部门、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等多个部门进行咨询和办理相关手续。建议农民在养猪前,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与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养猪场的合法合规建设和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