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获得赔偿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过错方存在过错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在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其他重大过错。
无过错方提出请求: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无过错方未提出请求,则视为对权利的放弃。
法院审查:
法院将审查相关证据材料,以确定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及赔偿的合理性。
赔偿范围:
赔偿通常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则根据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赔偿程序:
离婚赔偿程序既适用于行政登记离婚程序,也适用于诉讼离婚程序。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协商不成时,由法院依法判决。
时效问题:
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在离婚诉讼中未提出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修订,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