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省丢失身份证,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申请挂失
携带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
如果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申报挂失。
异地受理
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缴纳证件工本费;
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信息审核与制作
异地受理点受理申请后,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在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加急办理
如果需要加急办理,需提供额外材料,并支付较高的费用,办理时间约为1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申请人可以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如果需要加急办理,则需按照加急流程进行。
建议尽快前往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以免影响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