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没有结婚证,想要离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补办结婚证
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
补办后,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可以持补办好的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提供婚姻登记证明
如果结婚证丢失,您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婚姻登记证明。
持有婚姻登记证明,您可以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直接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能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共同生活的痕迹、证人证言等,并说明离婚的原因。
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您和对方从未领取过结婚证,即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那么您们之间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同居期间存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不成时,您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