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 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 居间方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为委托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方须向居间方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这种合同形式在各类商业活动中广泛应用,特别是在房地产交易、技术转让、商品买卖等领域。
居间合同的主要特征包括:
居间合同的标的是介绍订约的劳务,而不是法律行为。居间人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居间合同是独立的有名合同,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居间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该条款明确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在实际应用中,居间合同可以帮助委托人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同时,居间人也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酬,实现双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