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分公司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名称预先核准
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提交设立登记申请
准备必要的文件,如《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提交至工商行政管理局。
等待审核
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提交的材料。
审核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领取营业执照
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后续手续
办理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的刻章。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税务登记证。
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需开设分公司银行账户并申领发票。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政策有所变化,建议联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