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消除公积金黑名单,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交申请,经初审合格后,会获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人需要填写完毕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贷款申请书2份;
购房合同或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等待审核和解除黑名单
提交申请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管理部将《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解除审批表》报法制部审批。
经分管法制的领导同意后,法制部将解除失信黑名单。解除黑名单的相关资料必须存档移交档案室。
其他可能的解决方法
如果是因为前单位离职后未及时封存公积金缴存账户导致被列入黑名单,建议联系前单位,要求单位向所在省市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封存账户,以解除异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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