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高中学历证明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身份验证
到原毕业学校找到教务处或老师、年级主任,证明你的身份。
资料查找
教务处或老师会在档案管理中寻找你的资料。
填写申请
在书面申请中注明原毕业学校、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毕业证编号等信息。
学校审核
学校确认信息无误后,会在证明上盖章。
登报声明 (如毕业证遗失):
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声明原毕业证作废。
补办学历证明
登报7天后,可以补办学历证明。
注意事项:
如果毕业证遗失,可以通过学信档案网站注册账号并申请在线验证报告。
学历证明书需要包含学生姓名、性别、学号、毕业院校、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
如果原毕业学校撤并,由撤并后组成的学校或原高中毕业学校所属教育局承担证明责任。
学历证明有一定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可以通过二维码、网站等方式进行验证。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步骤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