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办理暖气停供的步骤如下:
了解停供政策
查阅《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或《大连市采暖用户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了解具体的停供政策和条件。
准备申请材料
携带房屋产权证和房屋产权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若委托他人代办,则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选择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暂停用热的截止日期一般为每年的10月25日,逾期将无法恢复供热。
可以选择到供热单位的现场办理,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缴费等方式进行远程办理。
提交申请并缴纳费用
到供热单位提交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及其他相关材料。
需要缴纳的费用可能包括拆除和安装供热设施的材料费、作业费用等,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需咨询供热单位。
等待审批并确认停供
提交申请后,等待供热单位的审批结果。
一旦申请获得批准,供热单位将停止供暖服务。
恢复供热
如果需要在本年度恢复供热,请在当年10月25日前按照供热单位的缴费通知缴费,并办理恢复供热的手续。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