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协议书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员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材料以及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需要明确双方的离婚意愿、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并由双方亲自签字确认。
协议离婚的申请步骤包括双方准备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核实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以及婚姻登记员审查并填写相关表格和颁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