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转移的流程如下:
提出转移申请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业并按规定建立社保关系与缴费后,需要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异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书面申请。
审核申请
新参保机构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参保机构会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于不符合异地接续条件的,会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转出手续
原社保所在经办机构在接收同意接收函后,需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相关异地转接手续。
办理转入手续
新参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人社保关系和资金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劳动合同、报到证等证明材料(适用于跨省转入)
社保缴纳证明、户口本等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具体步骤:
1. 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2. 参保人前往深圳所属辖区的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3. 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4. 转出地社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深圳社保机构。
5. 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建议在办理社保转移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所有步骤和手续都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