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银行支票丢失时,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立即通知银行
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告知支票丢失的情况,并请求采取相应措施。
挂失申请
出票人应出具公函或相关证明,填写挂失申请书,并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对于收款人,同样需要出具公函或相关证明,填写挂失止付申请书,并经付款人签章证明后,到收款人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银行处理
银行在确认支票未支付后,会收取一定的挂失手续费并受理挂失,同时在挂失人账户中用红笔注明支票号码及挂失的日期。
注意事项
已出具的现金支票丢失,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但挂失前已经付款的,银行不受理。
已出具的转账支票丢失,银行不予受理挂失,但可要求收款方帮助防范。
出票人如果签发空单支票或图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一致的支票,除了可能面临退票费处理外,还可能需要按票上金额的5%但不低于1000人民币的罚款。
法律途径
如果支票遗失后,银行不予挂失,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请尽快采取行动,减少可能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