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的话题说过很多,似乎也没什么可再说的。不过突然想到了这个题目,就觉得再说一次也可以。“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虽说是被曹雪芹砍掉删除的内容。但从判词图画看,“淫丧天香楼”是真实存在的,秦可卿也确实是在天香楼上吊自尽而死。
后面又画着高楼大厦,有一美人悬梁自缢。其判云:
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
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情节毋庸置疑。问题出在“淫丧”二字,到底是秦可卿“乱伦抱愧自尽”,还是被贾珍侵犯无颜苟活,这关乎秦可卿的个人品格。
“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之所以被删除,是因为脂砚斋看到秦可卿死后托付王熙凤关于贾家的两件事的情意很感动,不想让秦可卿死得那么不堪,就求了曹雪芹将“淫丧天香楼”一段删除。脂砚斋批语用了“赦之”二字,是争议焦点。
按表面字义理解,秦可卿就是个无耻下流的女人。无论是自愿还是被胁迫亦或者动了真感情。她都是个作风不检点的失足、失德坏女人。“淫丧天香楼”是她犯了淫行,抱愧内疚后自尽而死,死有余辜!脂砚斋高风亮节,悲天悯人,以小见大地放大她的优点,原谅、保全了她的面子。
但是,曹雪芹笔下的“金陵十二钗”会有这样一个“潘金莲”式的人物么?无论自愿、被迫,秦可卿失足与贾珍保持不轨关系,都是乱伦丑事,污点洗脱不掉,又有什么资格位列金陵十二钗之“情”的化身?
判词说“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秦可卿行为不端,犯了淫行。一切似乎没有错!
但秦可卿的判词要结合上下文,以及古文释义。读懂“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才发现“情既相逢必主淫”的“淫”并不是秦可卿,而是对秦可卿生了“淫心”的贾宝玉和贾珍。
关于秦可卿判词的“淫”,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子给出了明确解释,交代了判词内容的大体意思。
(第五回)警幻道:“非也。淫虽一理。意则有别。如世之好淫者,不过悦容貌,喜歌舞,调笑无厌,云雨无时,恨不能尽天下之美女供我片时之趣兴,此皆皮肤淫滥之蠢物耳。如尔则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吾辈推之为‘意淫’。‘意淫’二字,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
贾宝玉“不肖”,对秦可卿有悖伦“扒灰”之念,属于意淫!
贾珍“造衅”,对秦可卿有悖伦“扒灰”之实,属于滥淫!
贾宝玉的意淫,秦可卿不知道。隐喻贾珍“滥淫”,秦可卿也不知道。
如此再回头看“淫丧天香楼”,就如警幻仙子所说“淫虽一理,意则有别”。“淫丧”除了表达秦可卿可能犯错外,还可能是她被害,也就是“被淫丧”。
假设秦可卿在天香楼上遭遇贾珍侵犯后无颜苟活上吊自尽。也可以叫“淫丧天香楼”。贾珍侵犯秦可卿,不需要她顺从,也是“扒灰”禽兽行径。
焦大醉骂只说“扒灰”,没说“通奸”。扒灰是指公公对儿媳妇有不轨之心,禽兽之行。未必一定要秦可卿配合生米煮成熟饭。
“造衅开端实在宁”的造衅二字,是创造机会发起冲突的意思。与贾宝玉故意装困,又不睡宁国府给他准备好的书房,逼迫秦可卿不得不让他睡到自己房间的意思相同。暗示贾珍也是用这个方法故意设计套路了秦可卿。
秦可卿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接近。贾宝玉“意淫”不肖却不致命。贾珍却是皮肤滥淫,恶意侵犯才造成秦可卿之死。
秦可卿性格敏感,自尊心强。别人说一句话都要思量个三日五夜。彼时被贾珍暴起侵犯,欲行不轨之事,无论是否失身都足以让她愤而自尽无颜苟活。
秦可卿死后得知恩怨的前因后果,不忍见到贾家那些对她好的人覆亡,托梦给王熙凤交代贾家兴家后事两件。
脂砚斋觉得秦可卿能在受辱自尽后还不忘大义,深为敬佩。才劝曹雪芹不应该让秦可卿死得那么不堪。删除“淫丧天香楼”情节、模糊故事让秦可卿死得有点尊严。
“赦之”也可以是保护受害者隐私之意。只可惜脂砚斋画蛇添足,反倒让真相蒙尘。后世读书人各有理解,难免衍生出各种“绘声绘影”的版本。尤其贾珍反常的“如丧考妣”,大肆操办葬礼,更令人坚信秦可卿无德与公公贾珍关系非常。
殊不知,贾珍有情,不可能不保护秦可卿隐私,让她死得声名狼藉。贾珍有脸,不可能不保护颜面,故意给自己泼脏水。他不怕“扒灰”丑闻肆意宣扬,自然是借“扒灰”掩饰他侵犯秦可卿致死的罪行。毕竟用失德掩盖犯罪,怎么都划算。
秦可卿死后被贾珍如此恶意利用,且名誉尽毁万劫不复,也实在是可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