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遇到村委会不盖章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投诉:
收集证据
确保您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村委会拒绝盖章的行为属于违规,并且该盖章行为属于村委会的职责范围内。
了解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如果村委会或其成员的决定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选择投诉途径
向上一级政府举报:您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举报,要求其介入调查并责令改正。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政府未能及时解决问题,您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村委会的决定。
提交投诉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据和材料,通过正式渠道提交您的投诉。
跟踪处理情况
在投诉后,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了解投诉处理的进展和结果。
请确保您的投诉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以便能够有效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