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标题
明确写上“遗嘱”二字。
立遗嘱人信息
姓名:准确写出立遗嘱人的全名。
性别:明确性别。
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日。
住址:详细的居住地址。
身份证号:唯一的身份标识。
遗嘱内容主体
清晰地列出各项财产的具体安排,包括房产、存款、金融资产、个人物品等。
明确指定继承人和继承方式。
对于债务处理,要明确说明由谁负责偿还以及偿还的方式和范围。
如果指定遗嘱执行人,要明确执行人的姓名和其职责范围。
声明与签字
立遗嘱人在结尾处声明遗嘱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达,且在意识清醒、思维清晰的情况下所立。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签字并按上手印。
注明遗嘱的具体日期。
签名与日期
遗嘱全文应亲笔手写,不能由他人代写或部分代写,也不能用电脑打印。
遗嘱人须在遗嘱末尾亲笔签上自己的姓名,并注明年、月、日。
注意事项
保持字迹清晰,避免涂改。
如有多页,每页需签名和注明日期。
遗嘱人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识清晰。
存储
将遗嘱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告知可信亲友遗嘱位置。
其他
可以对订立自书遗嘱的全过程录音录像以避免日后纠纷。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请确保遗嘱内容明确、合法,并符合当前有效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