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集团公司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需要向工商总局申请企业名称的预先核准。
注册资本与子公司要求
母公司注册资本通常需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需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提交申请资料
包括设立登记申请书、集团公司章程、法人资格证明、验资报告等。
工商部门审核
工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核准登记
登记主管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登记,并通知申请人。
领取营业执照
核准通过后,申请人会收到营业执照,并需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
公告
登记主管机关会对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宣布企业集团正式成立。
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设基本户等。
请注意,成立集团公司需要遵守《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