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处理通常取决于个人的就业情况、单位性质以及档案存放地点。以下是档案处理的一般步骤:
对于已就业的个人:
就业单位要求
如果就业单位要求转递档案,按照单位要求办理。
就业单位未要求
可将档案转递至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私企、外企就业
可由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档案管理服务。
对于未就业的个人:
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
可将档案转至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学校保管
毕业后,档案可暂时留在学校保管,一般学校代为保管2年。
人才交流中心
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对于离职的个人:
离职证明
从原单位离职时需要原单位开据“离职证明”。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携带离职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调档。
注意事项:
档案只能在具备保管权限的单位进行保管,如大型国有企业、机关单位、人才交流中心。
档案转递通常通过机要文件的形式进行,个人不得私自携带或转递档案。
档案转递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对于非全日制教育背景,可能需要补办前置学历档案或合并建档后再存放。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档案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