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个说法叫“父债子还”,那么,其父去世了,欠下的债务子女应不应该替父还债呢?我身边就发生了这样的事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如果父亲死后留有遗产由子女继承,那么子女就有偿还父亲债务的责任,假如遗产为100万,父亲欠下200万,那么子女只需要偿还100万,超出的部分子女不需要负责偿还。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债务人在死亡后,他的生前个人债务依旧是存在的,如果有人愿意为死者承担债务,则该债务履行依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如果没有人愿意为死者承担债务,而死者又未留有遗产的,该债务会归于消灭。也就是说子女如果没有继承遗产,就不用替父还债了。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债务人的继承人虽然继承了遗产,该遗产不足以或刚好够偿债务,但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有无生活来源的,首先应当给该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就要认真看看 2021年1月1日颁布的《民法典》,共7编1260条,除了包含以上说的遗产继承编,还有买房卖房的物权编、合同编、人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每编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需要学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捍卫自己的权利。
《民法典》的颁布,是为了更好地维护人民的权益,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社会更和谐,让美好更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