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计算公式
残保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残疾人就业比例是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示例计算
例如,某公司在2024年1-6月每月职工人数为200人,7-12月每月职工人数为201人,全年工资总额为2000万元,当地年平均工资为8万元。2024年8月1日起安排两名残疾人就业,截止2024年12月31日,这两名残疾人一直在岗。
年平均人数 = (200×6+201×6)/12 = 201(人)(四舍五入取整数)
年平均工资 = 20000000/201 = 99502.49(元)
安排残疾人数 = 2×5/12 = 0.83(人)
应缴纳残保金 = (201×1.5% - 0.83)×99502.49 = 217412.94(元)
政策差异
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例如北京的规定是残保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5% - 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的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请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定进行计算,以确保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