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这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修改、终止等过程中出现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涉及员工被除名、辞退、辞职或离职时产生的权益纠纷。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包括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权益问题。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涉及员工工资、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方面的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包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纠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存在劳动关系的争议。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涉及劳动者退休后的社会保险待遇问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包括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其他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
这些内容基本上涵盖了劳动仲裁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为员工和用人单位提供了解决劳动纠纷的途径。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争议事项进行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