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书多久能收到,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实际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公安机关拘留后提请逮捕
公安机关在拘留犯罪嫌疑人后,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逮捕通知书的送达
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家属一般在一周内收到批捕通知书,具体时间还要看信件的在途寄送情况。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最快情况:如果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过程顺利且没有特殊情况,家属可能在逮捕后24小时内收到批捕通知书。
一般情况:家属通常在一周内收到批捕通知书,具体时间取决于邮寄情况和审查进度。
建议在收到批捕通知书后,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后续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