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油私用的情况,以下是需要收集的证据类型:
监控录像
如果有监控摄像头安装在汽车内部或加油站附近,可以调取录像进行查看,检查是否存在滥用情况。
油耗核对
检查车辆油耗与油卡或油票使用记录是否相符,如果发现不匹配的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原因。
取证材料
收集有关的证据,如照片、视频、目击证人等,以便后续处理。
登记使用油卡或油票的人员信息
建立一份油卡或油票使用人员的登记表,包括个人信息、工作单位等,定期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比对。
公车私用举报证据
主观方面的证据,如与被调查人谈话形成的谈话记录。
客观方面的证据,如公车车辆权属证明、使用审批手续、教育学习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了证据的种类,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举报渠道
可以通过电话、信件、上门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公务车辆被私人使用的照片或视频记录。
公司油卡私用证据
加油站的监控录像、ETC记录、加油数量和时间的核对、车辆使用里程记录、财务经理查看财务报告等。
私车公用加油费报销资料
驾驶人身份证明、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加油收据及发票、私车公用里程数及用车单位、发票真伪验证凭证等。
请确保收集的证据是真实可靠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要求,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