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报销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门诊报销
在公立医院就诊时,参保人需持医保卡和身份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门诊费用中可报销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参保人需支付剩余部分的费用。
住院报销
在市内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参保人需预交一定额度的押金,办理住院手续。
出院时,只需结清自付部分,可报销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
对于在市外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需先办理转诊或转院手续,并在出院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销。
住院报销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特殊病种报销
参保患者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相关检查报告资料以及《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到新农合的报销范围内。
意外伤害住院报销
出院后需要提交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证明和医院的病案记录。
报销周期为提交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经过新农合业管中心稽查人员调查、审核。
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手术费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按照1000元报销。
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以报销10元,最多报销200元。
报销程序
参保者出院后,将相关资料(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至合管所进行审核,然后集中统一送交农保业务管理中心进行报销。
请注意,报销比例和程序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新农合管理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