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农村土地纠纷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协商解决
纠纷双方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调解途径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进行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提供调解服务。
行政处理
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
土地权属纠纷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法律程序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防止土地利用现状改变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