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的招投标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包含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方面的专家,负责解决招标中的问题并指导招标工作。
发布招标公告
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内容概况、工程范围、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和截止日期、招标条件、价格及咨询单位等信息。
资格预审
对愿意承担项目的投标人进行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的预先审查,选择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人。
制定标底
确定合同价格水平,作为招标委员会掌握的底牌,并保密。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根据项目需求,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邀请不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则邀请特定法人投标。
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向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
踏勘现场
投标者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工程具体情况和周边环境。
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书、资格证明、业绩证明等,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组建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审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者。
开标
在公开场合开启投标文件,确保过程透明。
评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者。
定标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者,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结果公示
将中标结果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合同签署、备案
中标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并进行备案。
整个流程需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