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私募产品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
注册金融类公司,如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或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确保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并排除投资咨询、财务代理等不能保留的业务。
确保法人及高管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并具备相关经验。
确保有实际的办公地址,以便进行上门核查。
基金产品发行准备
确定私募基金产品,包括基金产品合同和产品介绍。
确定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
开设第三方托管账户,通常选择券商账户或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存放在托管账户。
提交审核
将私募基金产品提交给基金协会进行审核。
发行流程
产品设置阶段:选择基金管理人,制定产品设计方案,包括操作模式、风险控制、募集规模等,并进行路演推介。
基金分销渠道及募集期规定:通过证券营业所网点、第三方机构等代销渠道发售基金单位,封闭式基金在募集期满时需满足一定条件才能成立。
基金运作实施:基金成立后进入封闭运行期,期货公司进行风险监控。
基金退出机制:封闭期满后,根据产品设置方案进行分红和退出。
投资者参与
投资者仔细阅读信托基金合同和信托计划说明书,签署合同。
投资者通过银行汇款至指定账户,并注明汇款目的。
投资者提交必要的身份和账户信息,信托公司确认资金到账后,将资金转为信托单位。
后续操作
封闭式基金在募集期满后,若所募集资金少于批准规模的80%,基金不得成立。
基金管理人必须承担基金募集费用,并在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本金加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金融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