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耕地建房的补偿标准如下:
土地补偿费: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通常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
根据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这部分补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规定。
住房保障:
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如无法提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则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补偿计算公式:
房屋拆迁补偿计算公式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乘以宅基地面积,再加上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补偿标准范围:
例如,牡丹区和开发区的土地分为三个等级,补偿标准分别为一类地61000元/亩,二类地52000元/亩,三类地40000元/亩。
请注意,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土地等级、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人口数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