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国家法律、法规:
索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这是索赔的最基本依据。
合同文件:
包括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施工记录和文件:
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如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等。
往来文件:
包括双方往来的信件、会议纪要、会谈纪要等。
技术鉴定和验收报告:
包括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等。
签认和签证:
包括发包人或工程师签认的签证、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
其他相关文件:
包括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口头协议和指示:
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其他证据材料:
包括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等。
在提出索赔时,应确保所有索赔依据充分、确凿,并按照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索赔。建议在实际索赔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确保索赔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