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请病假时,用人单位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病假工资。以下是病假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则:
计算基数
若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按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
若劳动合同无约定,则通常按照职工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计算,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系数
病假连续休假6个月以内,根据工龄不同,按本人工资的60%至100%不等计发。
病假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转为支付疾病救济费,按连续工龄的不同,从本人工资的40%至60%不等计发。
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特殊补贴和额外收入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包括年终奖、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和加班工资等额外收入。
长病假规定
对于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长病假”情况,工资支付标准可能会进一步降低,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具体计算公式
病假工资 = (计算基数 / 21.75天) × 计算系数 × 病假天数。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计算方法和比例应参照当地劳动法规及劳动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