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赌属于 开设赌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包括以下情形:
1.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
2. 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
3. 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
4. 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
5. 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此外,该《意见》还规定了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如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等。
因此,开网赌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时,可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议: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对于网络赌博行为,要提高警惕,避免参与,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