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欠款的偿还方式取决于债务的性质:
夫妻共同债务
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双方可以协商清偿责任。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判决。
个人债务
由欠债的一方个人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的归属和偿还问题。
协商不成时,同样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请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上述规定,合理处理离婚后的欠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