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办理残疾证的流程如下:
申请
申请人需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残疾人联合会(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
准备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以及2-6张两寸彩色照片。
提交材料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和评定表,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残疾类型等级证明)提交给残联。
残疾评定
残联根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
明显的残疾可以直接在残联评级审核办理,不明显者需到医院指定医生进行评级并签名盖章。
审核与发证
残联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录入评定信息。
一批要办理的残疾证全部审核录入后,由县残联理事长进行初审,并报市残联复审。
复审通过后,统一打印证件,到市残联办理。
办理好的残疾证会进行登记备案,并由乡镇统一发放。
注意事项
在疾病恢复期(期限为一年,截肢者除外)不得安排残疾鉴定。
多重残疾者可以选择最重的一种残疾进行直观认定或鉴定,或要求进行多重鉴定。
鉴定后,申请人将密封好的鉴定信交回残联,由残联根据医院鉴定结果确定是否能发放残疾人证。
请确保按照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办理,因为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