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公租房)的流程和条件如下:
申请条件
1. 申请者需年满18周岁。
2. 在南京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3. 全家符合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填写《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配合信息核查。
初审:
街道办事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信息全面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内公示10日。
材料报送:
初审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住房状况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住房状况的审核。
经济状况审核:
区民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的审核。
审核公示:
审核通过后,材料将转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并进行市级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4.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证明。
6.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等。
注意事项
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会影响申请结果。
如有异议,申请人可以申请复核。
申请过程中,请确保按照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操作,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
以上信息基于2024年1月24日的数据,具体流程和条件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