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纳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一般规定: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且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新进人员:以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工资无法确定: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
一般规定: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依据,可选择不同的档位进行核定。
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缴费基数
一般规定: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月缴费基数有上下限,一般在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
特殊情况
工资收入过高或过低:超过300%部分不计入社保基数,低于60%部分以60%为基数。
缴费基数的核定
单位新招用职工:用起薪当月的工资总额核定当年度的个人月缴费基数。
特殊情况:上年度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以上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公积金缴存基数
计算公式: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 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 + 职工个人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指职工个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
建议:
确认工资收入:确保个人工资收入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以便准确计算缴费基数。
保留相关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流水等,以备申报社保基数时使用。
关注政策变化:不同城市和政策可能会影响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和比例,建议及时关注当地政策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