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档案的转移流程通常如下:
确定档案接收地
如果找到新工作单位,且新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将档案转至新单位。
如果新单位没有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将档案存入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才市场、人社局。
开具调档函
向档案接收地(如人才交流中心或人社局)申请开具调档函,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离职证明。
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将调档函提交给原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由原单位通过机要方式将档案转递至档案接收地。
确认档案接收
档案转移后,及时联系档案接收地确认档案是否成功接收。
档案托管
如果暂时没有找到新工作,可以将档案托管在人才市场或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机构。
注意事项
确保档案在有效期内转移,避免档案变成“死档”。
档案转递过程中,不得私自拆封档案袋。
档案到达新单位或人才市场后,签订相关的人事代理手册或存档证明。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档案转移方式,并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操作,以免影响档案的正常使用和未来的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