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追赃的主要方式如下:
公安机关追缴:
公安机关在诈骗案件终结后,会根据具体诈骗情况,处分冻结、查封、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并返还给受害人。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冻结嫌疑人的财产等方式追缴赃款。
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受害人可以通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诈骗人返还被骗财产。
诈骗人主动退赃:
诈骗人如果主动退赃,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其刑事责任。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或者赃款已经被犯罪嫌疑人挥霍,公安机关应尽早查封扣押冻结相关财产,增加可退赔的财产范围。
法院审理阶段:
公安机关追回的赃款会移交检察院,在起诉过程中移交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追回的赃款和被告的可执行财产进行退赃。退赃的原则是可以分清原主的交还原主,现金诈骗追回金额不够全额退赃的,按被害人人数进行平均退还,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急需用钱的经协商可以先行还款。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综上所述,诈骗罪追赃主要通过公安机关的追缴、受害人的民事诉讼、诈骗人主动退赃以及法院的审理和分配进行。为了尽可能追回被骗财产,受害人应尽早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公安机关和法院能够及时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