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初三留级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条件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或累计病假4个月以上。
学生中途因出国探亲或其他原因暂时中断学习,且需学校同意。
学生患有传染病或患有区(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宜在学校正常学习的疾病。
申请流程
由学生或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留级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学业成绩单、医生证明等。
学校学生处副主任审核留级申请及相关材料。
审核通过后,由班主任认证、学年主任签署意见、学生处主任审核,并由校长签字同意。
学校出具留级证明,并携带学生学籍档案、学籍簿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家长携带留级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到教育局中教科办理相应手续。
办理完成后,家长将相关资料送回学校学生处保存。
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留级,特殊情况下可以办理休学,休学时间通常为一年。
办理留级手续时,应严格按照学校及教育局的规定进行,否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请根据您孩子或您自己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步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