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水上摩托艇需要遵循以下关键要点:
合法经营
经营者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商事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才能以商事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必须持有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有效船舶证书、驾驶员适任证书和营业执照。
安全规定
摩托艇应停靠在通过验收合格的码头或经核定的临时停靠点。
乘客不得超过核定人数,并按规定穿着救生衣。
只能在划定的游览航行区域内活动,避免进入主航道、锚地、交通密集水域及其他交通管制水域。
严禁在雾天和夜间航行,以及高速行驶。
人员培训
驾驶人员应经过相应的操作技能培训和水上安全培训,严禁酒后驾驶。
经营者责任
经营者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安全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范,并制定应急预案。
执法监督
由县公安部门(边防大队)牵头,旅游、安监、交通、海事、海渔、体育、物价和工商等部门共同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打击非法运营。
其他注意事项
摩托艇经营者应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限禁航等交通管制措施。
出港前对游客进行安全教育,并帮助指导游客按规定穿着救生衣。
请确保遵循上述规定,以保障水上摩托艇活动的安全与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