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省的人办理结婚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选择登记机关
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准备证件与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簿与居民身份证。
无配偶及无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签字声明。
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再婚者需携带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提交申请
双方当事人携带所有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等待受理和审核。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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