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被注销后,恢复的方法取决于注销的原因。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恢复流程:
自己准备离开本地而上报派出所注销
只能重新办理暂住证,无法恢复。
自己离开暂住地,房东或单位上报派出所注销
只能重新办理暂住证,无法恢复。
因派出所工作人员误操作或系统BUG误删信息而被注销
如果持有纸质暂住证,可以携带证件去派出所找工作人员帮助恢复信息。
需要重新办理一本新的暂住证,因为恢复后的信息可能会改变证号和流水号。
因自身提前准备离去当地而汇报公安局注销
只有重办,不可以恢复。
因自身离去居住地,房主或企业汇报公安局注销
只有重办,不可以恢复。
因公安局工作员操作失误,或者系统软件BUG误删除信息而被注销
如果持有纸质暂住证,需要拿暂住证去找工作人员帮助恢复信息。
恢复后可能需要重新办理新的暂住证。
居住证注销后,恢复流程因地区而异
通常需要准备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恢复。
具体所需材料和流程,请咨询所在地公安机关以获得准确信息。
居住证被注销的,可以再次申领居住证
需要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条。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