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限定背书
规定汇票只交付一次,受让人只能自行使用汇票,无再次转让的权利。
背书人可能注明“仅付给某人”或“付给某人,不得转让”等限制条件。
空白背书 (不记名背书):
背书人在汇票上只有签名,不写付给某人,即没有明确指出被背书人。
这种背书方式下,汇票可以凭交付而转让,流通性强。
记名背书
必须以银行或公司为背书人,且通常给开证行。
背书人指明受让人身份,但无“仅付”或“不得转让”等限制。
这种背书方式下的汇票可以连续多次背书和支付,多次转让。
以上是票据背书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