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一般年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
年休假5天。
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
年休假10天。
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职工:
年休假15天。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此外,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