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保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本市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应满10年及以上,并在本市按月领取退休待遇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本市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养老保险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但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失业保险需满足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1年的条件之一,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少要缴满满1年以上。
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
深圳社保费用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非深户个人缴纳深圳社保,只能缴纳职工社保,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最低档居多,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条件选择。
社保的缴费比例根据不同险种有所不同,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20%,个人缴纳比例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9%+1%,个人缴纳比例为2%+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个人缴纳比例为0.2%;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公积金单位缴纳比例为12%,个人缴纳比例为12%。
社保参保要求
具有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工作的员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以参加深圳社保。
非深户个人只能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社保福利与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生病或受伤时,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
符合条件者可领取失业金。
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者,可获得医疗费用报销等。
社保特殊政策
社保转移:跨省市就业者可将社保关系转移至新就业地。
社保补缴: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补缴社保。
社保补贴:深圳市政府为部分困难群体提供社保补贴。
这些规定涵盖了深圳社保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与比例、参保要求、福利与待遇以及特殊政策等方面,为深圳市的社保体系提供了详细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