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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体系的概念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24 08:31:33

一、概念

城市并非孤立地存在和发展的。在单独的城市之间存在着多种多样的相互作用关系,城市体系就是指一定区域内城市之间存在的各种关系的总和。

城市体系是指一定地域范围内若干规模不等、性质不同的城市(镇)及其职能区域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制约而形成的一个有机的地域城市系统

城市与城市体系是国内新经济地理学重点研究方向之一,城市体系是在城市化进程中逐步形成和演变的。

“城”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即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集中化的产物,是社会集中化在空间组织上的一种反映,如作为交易中心、政治中心、军事中心或仪礼宗教中心,这使其地位有别于普通聚落。 换句话说,一座城的出现,首先依赖于一个区域、一个以城为中心组织起来的小邦国。

二、体系理论研究

城市体系的研究,起始于格迪斯(Patrick Geddes)对城市区域问题的研究。他认为,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揭示了决定现代城市成长和发展的动力,对城市的规划应当以自然地区为基础,城市的规划应当是城市地区的规划,即城市和乡村应纳入到同一个规划的体系之中,使规划包括若干个城市以及它们周围所影响的整个地区。此后经芒福德(L. Mumford)等人的不断努力,确立了区域规划的科学概念,并从思想上确立了区域城市关系是研究城市问题的逻辑框架。

贝利等人结合城市功能的相互依赖性、城市区域的观点、对城市经济行为的分析和中心地理论,逐步形成了城市体系理论。贝利认为,城市应当被看作由相互作用的互相依赖部分组成的实体系统,它们可以在不同的层次上进行研究,而且它们也可以被分成各种子系统,而任何城市环境的最直接和最重要的相互作用关系是由于其相互作用的其他城市所决定的,而这些城市也同样构成了系统。

在结合了人文生态学、中心地理论和区位经济学、城市地理学和一般系统论之后,形成城市体系的基本概念。现在普遍接受的观点认为,完整的城市体系分析包括三部分内容,即特定地域内所有城市的职能之间的相互关系,城市规模上的相互关系和地域空间分布上的相互关系。

城市职能关系依据经济学的地域分工和生产力布局学说而得到展开,而不同城市在地域空间上的分布则被认为是遵循中心地理论的,并将这一理论看作是获得空间合理性的关键。

至于不同城市在规模上的相互关系,齐普(G. K. Zipt)于1941年提出的“等级-规模分布”(Rank-size Distri-bution)理论较好地予以了解释。该理论认为,一个城市的规模受制于与之发生相互作用的整个城市体系,它在这个体系中所处的等级,就决定了它的合理规模的大小。因此,这个城市在规模系列中处于第几级(Rank),那么,它的规模就是同一系列中最大城市规模的几分之一,例如,第四级的城市就只拥有最大城市人口的1/4。

三、我国古代城市体系的演化

疆域控制与行政管理是带动中国古代城市形成与发展的主线模式。相比于中东、埃及、印度、欧洲等城市文明起源较早的国家或地区,从诞生之日起,中国城市便具有更加强烈的政治、军事色彩。这一特征可从对早期城市遗址的考古发掘中得到印证。

循着这一模式,古代中国逐渐形成了一套从都城到省、府、县的较为完善的行政中心城市体系。该体系的演化与区域经济变迁紧密相关。唐代以前,由政治带动商业的城市发展路径是行政中心城市体系演化的主要表现。唐代以后,随着国家经济重心自西北向东南转移,行政中心城市体系不得不进行结构内调整,作为其补充的大运河城市开始崛起。明清时期,全国性商品流通渐成规模,地处沿海沿江流通中心的城市随之崭露头角,从而再次推动了行政中心城市体系的结构性演变,为近代中国新的城市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四、城市体系是在城市化进程中逐步形成和演变的

21世纪,中国城市化步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城市最初在地理和社会空间中是作为离散因子来分析的,而随着城市发展,城市间的依赖和联系、竞争与协作不断增强,导致在一定地域上形成由规模不等、职能各异的大、中、小城市组成的城市体系。单个城市的职能被整合到较大的城市系统中,城市体系成为分析城市发展和界定职能的重要宏观环境。城市体系具有层级性、开放性和动态性等特征,这就要求对城市体系的研究和规划要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城市之间的相互作用而相应调整。

当前,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过程之中,城市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结构、空间结构的变化幅度很大。改革与全球化为我国城市化带来了诸多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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